2021年,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积极地推进建立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好地发挥了国有资产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保障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市参加汇编的一级国有企业59户,汇总资产总额6,352,780.03万元,同比增长23.78%;负债总金额2,649,646.76万元,同比增长29.12%;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净资产)3,703,133.26万元,同比增长20.23%。实现营业总收入253,904.27万元,同比减少2.45%;总利润-31,595.07万元,比上年增亏39,328.02万元。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3,530,345.32万元,同比增长14.24%;所有者的权利利益总额(净资产)2,498,237.04万元,同比增长13.67%;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30,564.47万元,同比下降9.19%;总利润-13,310.62万元,比上年增亏14,363.12万元;应交税费10,537.58万元,同比增长37.16%;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11.46万元。
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减免客户担保费954.32万元的情况下,实现营业总收入2,691.95万元,同比增长19.02%;营业总支出1,281.53万元,同比增长31.51%;总利润1,410.42万元,同比增长9.56%。全年担保发生额12.88亿元,同比增长21.85%,担保户数1,359户,同比增加998户;期末在保余额14.26亿元,同比增长45.09%,在保企业1424户,同比增加1114户。担保户数在全区14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中排名第二;单户担保额500万元以下占在保余额的比例达到67.86%,支小支农成效明显。
北海市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收入1,100.75万元,税前利润727.50万元,缴纳各项税费69.53万元,净利润657.97万元。累计增加盈余1,504.67万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5.57%。共办理转贷业务159笔,累计转贷金额10.38亿元,为141家中小企业节省转贷成本1.03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864,724.69万元,较上年增长5.33%;负债总金额305,511.03万元,较上年增长17.07%;净资产1,559,213.66万元,较上年增长3.30%。
汇总市本级和一县三区情况,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3,163,824.48万元,较上年增长6.04%;负债总金额569,072.55万元,较上年增长5.72%;净资产2,594,751.93万元,较上年增长6.11%。其中,按单位类型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870,953.75万元,占27.5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2,292,870.73万元,占72.47%。
(1)矿产资源。已发现矿产种数47种,全市共有33家有效矿山企业,矿山年生产矿石量531.06万吨,矿产品出售的收益105958.39万元。
(3)海洋资源。海域面积3075.9平方公里,大陆岸线公里,自然岸线个。
(4)水资源。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2.18亿立方米。共有大中小型水库39座,水库工程总库容20.76亿立方米,兴利库容9.14亿立方米,设计年供水能力14.76亿立方米;共有海(河)堤防170条,长600.59千米,涵闸881座,保护人口69.9万人,保护耕地面积48.8万亩。
1.投融资平台建设情况。我市现有市城司、市路港公司、北海旅游集团、市银司等4家平台公司,另有市乡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组建中。“十三五”期间,各平台公司在投融资和项目建设方面充分的发挥业主作用,完成了项目融资116.03亿元,基础设施项目投资154.24亿元,103个重大民生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完成了向海大道、南珠大道和北海大道西延线改造等一批城市道路建设,顺利完成2千吨级铁山港公共执法码头、10万吨级航道二期等港口航道项目的建设,推进银滩“6+N”、冯家江大桥等在建项目。2021年11月,市城司、市路港公司两家公司获得国内权威评级机构认定为AA主体信用等级。
2.国资国企改革情况。一是推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制定《北海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市属国企资产总量、营业收入、利润、上交税费均有较大幅度提高,较好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加快开展“僵尸企业”处置。解决了13户“僵尸企业”28名职工的退休安置以及3户“僵尸企业”13名职工的整体安置问题;拨付财政预算资金650万元,解决5户市直国有“僵尸企业”58名职工整体安置问题。三是推进公司制改制和企业重组整合。100%完成监管企业公司制改革。四是积极推动“央企入桂”。我市5个“央企入桂”项目协议履约率增量(80%)、项目开工率增量(60%)、竣工投产率增量(40%)均已达标。
(1)规范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管理。修订《北海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北海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企业业绩管理;印发《北海市国资委关于加强资金内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加强企业资金内控管理。
(2)推行企业首席财务官派驻工作。出台《北海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首席财务官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已招聘4名首席财务官派驻相应企业履职。
(3)加强产权管理。开展国有资产出租情况专项督查,产权登记自查自纠,企业存量土地、房产资源自查和民企挂靠国资问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4)完善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协调市委组织部出台《北海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北海市直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暂行办法》。
(5)开展文明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全方面提升了市场环境,是北海市首家智慧农贸示范市场,广西农贸市场的新标杆。
(1)各项资产指标均符合《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高)标准,风险可控。公司定期对货币资金及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年终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并对银行账户进行函证,资本金没有挪作他用或抽逃等情况。按规定与银行机构签订了《注册资本金托管协议》,存款利息收入全部按规定入账。
(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2.79%,所有者的权利利益稳步增长,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3)公司每年按规定报送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每年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收益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021年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61.95万元。
(1)2021年,累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1,504.67万元,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483.85万元,并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174.12万元。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货币资金7,784.37万元;其他应收款中发放未收回转贷资金2,145.00万元,该资产为正常开展转贷业务应收款,目前不存在收回风险,企业资产状况良好。企业无有息负债,财务风险低。
1.2021年4月1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我市迅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资产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提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北海市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并组织实施,在落实《条例》要求的同时提高资产精准分类水平。二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资产信息质量和应用水平。
2.推进实施疫情防控和民生工程,资产保障作用更加凸显。一是防疫“硬件”得到加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保障。慢慢地增加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实现了每个县域内至少有1家完成规范改造发热门诊的目标。快速推进定点医院建设改造,改造建设市结核病防治院负压病房20间,依托市人民医院建成北海市核酸检测基地。二是教育、卫生设施建设全面提质增速。持续推进“三三零”工程和“暖心工程”,加强新校区建设,改善老旧校区办学条件,促使教育发展更加优质均衡。先后建成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市皮肤病防治院慢性病康复病区改造、市结核病防治院普通传染病区改造等项目,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条件,提升了我市医疗服务能力。三是交通、水利、市政、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工程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3.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资产使用效益不断的提高。一是研究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机制,发挥国有资产的效应和作用。二是完成经营性资产调查工作,探索跨部门、跨系统资产调剂,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公司可以提供支持。三是完成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自管公房资产统计调查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促进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资产的循环利用。四是继续推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统管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维护国有资产有效利用、保值增值。
4.加强基础管理工作,资产管理基石愈发牢固。一是做好资产年报工作,夯实数据基础。2021年,我市资产年报工作再创佳绩,获得自治区财政厅通报表扬。二是按照《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逐步加强相关资产管理,规范统计核算,提高报告水平。三是完成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统计调查工作,摸清了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的基本情况、管理情况,研究补足管理短板。四是推进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全面摸清了公路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建立公路资产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路资产管理。五是印发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处置管理规定,提升资产处置效率。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扎实,得到自治区财政厅的充分肯定。2021年7月8日,自治区财政厅、南宁市财政局来我市调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7月23日,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被选为亮点在全区财政国有资产管理会议上作了报告。
1.加快形成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框架。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国土空间规划、三条控制线(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田长制、河湖长制、林长制、资产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等工作,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面加强。
2.加强重大基础性工作,有力支撑自然资源管理。一是全面完成北海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二是扎实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完成广西山口红树林国家级生态自然保护区、北海市防护林场、南流江河口湿地区等10个登记单元确权主体工作。三是加快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的权利利益管理体系,开展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和海洋等6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其中,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指标、办理建设许可指标连续三年领跑全区。
3.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强化自然资源基础保障。一是实施粮田守护攻坚,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创新建立“田长+检察长+警长”工作协作机制,开创耕地保护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检察监督新格局。二是打好要素保障硬仗。多渠道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使用林地定额等指标,着力优化土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三是强化水资源管理。全市所有江河湖库实现河湖长制全覆盖,开展重点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推进实施北海市备用(第二)水源建设工程、引郁入北工程、合坝抽水泵站及其配置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全市生产生活用水。
4.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推动区域协调有序发展。一是扎实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设计编制,完成全市城区范围国土空间规划试划试点工作、全市国土空间总体设计16个前期专题研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及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二是开展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三是完成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四是高水平推进5项重大规划编制,引领生态宜居城市建设。五是加强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保护。开展《北海市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推动5条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完成15处历史建筑挂牌保护。
5.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体化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一是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获广泛认可。2021年,冯家江生态修复实践先后入选中国特色生态修复十大典型案例、全国第三批生态产品价值实践典型案例以及2021年广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二是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三是全力推进生态绿廊建设。全面实施林长制,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全市林地管理秩序持续向好。四是推进红树林生态损害赔偿工作,推进红树林生境进一步改善。五是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开展“蓝色海湾”项目工程建设,加强滨海湿地保护。
6.实施重大专项整治,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一是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二是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回头看”。三是配合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四是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斗争。五是扎实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六是严厉打击海洋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全力防控涉海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和案件的发生。七是加大宣传普法力度,广泛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7.实施资源富民攻坚,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全方面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二是推进乡村规划师挂点服务,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任务。三是加强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出台了《北海市农房建设规划管控办法(试行)》,依法规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过渡期农村宅基地建设规划管控。
1.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充分的发挥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发挥公司章程的治理作用,推进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
2.以三项制度改革为抓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逐步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完善薪酬管理制度体系,激发企业员工活力。探索开展中长期激励,快速推进一级企业对子企业的分类考核与分类核算工作。
3.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职能转变,优化管资本的方式手段,充分的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授权经营、结构调整、资本运营、激发所出资企业活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功能作用。
4.加强优质资产资源的整合注入。壮大国有企业经营性资产和注册资本金规模。支持市属国企通过公开对外招标等合法合规程序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确保国有资产增值。
5.稳步推动企业重组整合。调整企业功能定位,明确企业主责主业,以市场化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分类推进一级企业改革重组,推动企业向板块化、集团化、产业化和规模化转型升级。
6.着力提升企业融资能力。支持企业提升融资能力。强化与国内权威信用评级机构的合作,逐步增加AA评级公司数,整合利用全市资源,促成国企主体评级AA+。
7.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推进商业类企业经营班子基本实现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坚持人员和岗位相适应,推进企业员工招聘备案制。
1.北海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代偿率控制在3%以内;单户贷款担保额500万元以下在保余额占在保总额比例不低于60%;小微三农担保贷款额占担保贷款总额比例高于80%;其他指标达到自治区下达的考核要求。坚持保本微利原则,盈利维持在1000万元左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内部管理提档升级,服务水平逐步提升。争取国家担保基金股权投资1500万元拨付到位。党建促进业务发展成效更彰显,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2.北海市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转贷市场需求,创新转贷业务模式,争取多方支持扩大转贷资金规模及业务覆盖率,更好地满足企业日常金融服务需求。针对当地的存量企业,大力推广与当地银行“投贷结合”的模式,撬动银行的理财资金、自有资金作为社会资本,促使子基金投资于我市,服务当地实体经济,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努力与实力强、业绩好、口碑好的外省基金公司合作,探索各种股权投资模式,使引导基金参与真正的股权投资,推动我市的产业发展。
1.继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出租出借细则,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严防行政事业单位随意出租、出借资产的违规行为。
2.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单位资产内部控制管理,按规定加大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加大对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侵害国有资产利益的行为形成较为强大的震慑力。
3.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推进资产管理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进程,借助信息化手段逐步优化审核方式,提高资产配置管理效率。
4.扎实推进资产管理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解决资产领域存在的明显问题,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强化自然资源保护,提升全市资源保障能力。加快“三条红线”划定工作,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实施林长制,加大江河湖泊保护治理力度,加强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严格林地、草地、湿地转为建设用地管控,保护生态空间。
2.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自然资源永续利用。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机制。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深入推动“净矿”出让工作,发挥特色矿产资源优势,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3.加快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构建高水平发展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编制《北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设计(2020—2035年)》,加强完善划定“三条控制线”,全力推进系列重大规划、专项规划和控规全覆盖编制工作。
4.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能力,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湿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一屏多廊”生态安全格局。打造鲤鱼地区域绿色之肺,发挥生态绿心在地下水源涵养、缓解城市热岛效应、防止海水倒灌等多重生态功能。探索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方法,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5.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切实维护国家所有者的权利利益。深入开展北海市范围内河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快速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北海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核算北海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量;探索北海市自然资源处置配置规则,推进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履行所有者职责的考核机制,加强委托人对代理人的监督管理。